湖南气象网
2009-5-10 17:38:02
在气象上一般以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作为“高温”的标准,“热浪”通常指持续多天的35℃以上的高温天气。
危害:高温热浪使人感到不适,工作效率降低,中暑、患肠道疾病和心脑血管等病症的发病率增多;因用于防暑降温的水电需求量猛增,造成水电供应紧张,故障频发。高温加剧了土壤水分蒸发和作物蒸腾作用,高温少雨常同时出现,造成土壤失墒严重,加速旱情的发展,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持续的高温少雨还易引发火灾,而森林火灾又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另外,旅游、交通、建筑等行业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高温热浪同时也给一些生产、销售防暑降温用品及设备的厂家和商家带来商机。
在湖南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高温事件也频繁出现。
2008年全省有69个县市出现高温热浪天气,全省极端最高气温40.0℃(郴州,7月25日)。9月22日有90个县市出现高温,极端最高气温38.5℃(平江、娄底、攸县),为我省建国后秋季日高温范围最大的一天。
来源:湖南气象网
编辑:廖春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