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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延续材料装订规定
湖南气象网 2010-4-7 12:05:11
    为了更好地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和中国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制定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实施办法,提高受理、初审、评审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我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定/延续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统一规定如下: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材料目录;
    3.资质认定申请报告;
    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特殊工种、辅助技术人员的顺序填写;
    7.相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复印件、高级职称人员防雷专业资格证复印件(需复印编号、照片、注册情况、年审情况的部分,下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复印件、中级职称人员防雷专业资格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用工合同(同一人有职称证书、防雷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用工合同等多种证书、材料的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所列顺序装订在一起下同);
    8.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租赁合同;
    9.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所需仪器设备一览表;
    10.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含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实施细则);
    11. 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含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质量标准、质量评定考核制度和办法等); 
    12.企业组织机构体系资料(含机构职能、岗位职责);
    13.档案管理资料(含企业所用与防雷相关国标、行标、地标名称一览表,档案管理制度);
    14.按完工时间先后顺序填写的《近三年已完成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一览表》(14-17项仅办理资质延续或升级的单位提供);
    15.已完工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三个防雷工程用户使用证明;
    16.近三年已完成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的全部工程合同书、设计核准书、验收合格证(每个工程的合同书、设计核准书、验收合格证为一套,按《近三年已完成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一览表》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17.两套完整、规范、已完成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含合同书、工程预算、勘察报告、设计方案、设计图、设计核准书、施工图、施工计划书、施工记录、验收合格证、竣工图、决算、用户证明等)。
市(州)气象主管机构填报的基本条件评审表、评分条件评审表、现场核查记录各一份另附,不得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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