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气象局、省防雷中心、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防雷资质年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我省实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单位60个,其中甲级1个、乙级33个、丙级26个;防雷装置检测综合类资质单位19个,防雷装置检测行业类资质单位8个。除5个公司首次获得(2008年12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单位本年不要求年检外, 应参加年检的单位82个。
实际参加年检的单位79个,其中,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52个、防雷装置检测综合类资质单位19个、行业类资质单位8个,有4个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单位未申报年检。
二、年检结果
根据《湖南省防雷资质延续与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年检的52个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合格”单位31个、“基本合格”单位21个;防雷装置检测综合类资质年检“合格”单位16个、“基本合格”单位3个;防雷装置检测行业类资质年检“合格”单位4个、“基本合格”单位4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按规定的时间、内容上报年检材料。虽然省气象局多次要求各单位加强防雷资质年检工作,但仍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态度不严谨。如:长沙市业通达监控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市贝雷盾防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电务段职工技术服务部(机电设备厂)等3单位没有按规定上报年检材料,依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其防雷资质证书按自动失效处理,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2、上报材料与规定要求差别较大年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力量不足,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称没有防雷专业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证书但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二是承接的防雷工程未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办理设计核准与验收行政许可;或以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代替设计核准书、以检测报告代替验收合格证;三是由于对年检资质申报条件进行了修改,部分单位注册资金未达到规定要求,需进行补充。
3、存在虚报和造假行为。有个别单位在年检材料中存在虚报工程量、伪造设计核准书和验收合格证等造假行为。今年,省气象局对存在明显造假行为的某单位进行了查处,对初审把关不严的市气象主管机构和造假单位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造假单位写出书面检讨后重新申报年检。
4、对年检中存在的其他具体问题,已通过《年检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各单位,不再一一通报。
附件:1.2008年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年检结果表
2.2008年度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年检结果表
湖南省气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