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学术年会在省气象预警中心召开 摄影:姚宏权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右)一行考察省气象预警中心 摄影:姚宏权

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学术年会代表参观省气象预警中心 摄影:姚宏权
12月18日上午,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学术年会在省气象预警中心召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省气象局局长祝燕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爱年、省委政策研究室巡视员邓可吾、省环保厅副厅长王会龙、省“两型办”副主任刘怀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文泽纯等出席会议,有关部门、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环保界企业等64位代表参加会议。
开幕式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表示,长株潭作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湖南作为全国“两型社会”推进的先行者,目前正处在经济发展快速增长期、改革实验攻坚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的平稳期、民生事业项目的效益彰显期,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集中了一批人才,要以教育为基础,以创新为关键,以法制为保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应有的贡献,推进“两型社会”向纵深发展。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文泽纯表示,在湖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之际,专题研究“湖南省两型社会政策与法律建设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围绕中心、创新机制,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紧密围绕我省“两型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学教育,为建设和谐湖南、法治湖南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更好地湖南“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省气象局局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顾问祝燕德介绍,我省地形复杂、四季分明、气候资源丰富、气象灾害频发,气象工作对于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在湖南省人大、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省颁布了《湖南省实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立法和执法工作在全国气象部门中走在前列,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保证了湖南气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为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顾问单位,积极支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加强与法制部门及高校的沟通与联系,将促进湖南气象事业的法制发展,促进湖南环境资源的法制发展。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的公共气象服务平面和预报预测业务平面,实地了解湖南气象部门为防灾减灾和“两型社会”建设所提供的服务情况。
目前,湖南正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以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突破口,积极开展“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等创建活动,此次年会的召开将深入探讨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下环境资源法学所面临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据悉,2010年7月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推选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担任会长,在繁荣湖南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湖南环境资源法治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