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许可事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

许可对象:从事地面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的人员。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4、《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5))

许可条件:

1热爱人工影响天气事业,身心健康,表现好,年满18周岁。

2、指挥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作业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熟练掌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业务规范、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并经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影办)组织培训、考核合格。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收费:许可不收费。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单位出据的个人表现证明一份。

2、健康状况检查表原件一份。

3、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省人影办颁发的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一份。

5、《湖南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个人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许可期限2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受理机构和时间:

⑴ 受理机构:省、市(州)人影办

⑵ 受理时间:每年评审一次,由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通过湖南气象网站或其他方式提前三个月公告。

    2、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岗位责任人:省、市(州)人影办工作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处理。

    5、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省、市(州)人影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市州人影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①.      是否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②.      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审查合格的,《湖南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个人资格申请表》 “审查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上省人影办。

⑶、未通过审查合格的,应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时限:5个工作日。

三、培训考试

1、岗位责任人:省、市()人影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培训考核。

3、时限:10个工作日。

四、认定

1、岗位责任人:省人影办常务副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进行复审,签署认定意见,并加盖印章。

3、时限:5个工作日。

五、发证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省人影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发放作业人员资格证;

.未通过认定的,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单位。

3、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气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检查: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政策法规处()和监察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的规定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073156004215600057)。

 

附表: 《湖南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个人资格申请表》